根据《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按照评定条件和评定程序,经学院广泛宣传,各班同学申请,班级评定小组评定,学工办审核,学院评定小组审议,拟推荐何晓菲(201810230109)等213名同学(见附件)为2021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人员,外加4名替补名单。 如有异议,请于10月18日前实名向院学工办(609室)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8日。
联系电话:莫春梅:15882966608 唐幸福:136782928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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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0月14日